考试介绍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2021年度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17日;安全工程师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月1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16日 14:00-16: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0月1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10月17日 14:00-16:30

考试科目、题型

考试科目共四科,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专业科目为《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公共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部分。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多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则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试卷中有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案例分析两部分。专业安全技术部分为客观题,均为单项选择题,占分值的30%;安全生产案例分析部分中客观题占分值的10%,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占分值的60%。

考试科目 题型题量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单选70题,多选15题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单选70题,多选15题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单选题70道,多选题15道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客观题占40分,主观题占60分

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法律知识》大纲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大纲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考试大纲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考试大纲

报名时间

2021年安全工程师报名工作将于8月初陆续开始进行《立即查看报名指导》
2021年全国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www.hqwx.com/web_news/html/2020-11/16055136312510.html

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三)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注:具体报名条件以当地人考中心为准。

免考条件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报名费用

202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须由本人先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然后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上交报名费。在考试之前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成绩管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

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分 6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岗位职责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考试通过率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考试通过人数及通过率

年份 2007年 2008年 2010年 2011年 2015年 2017年 2018年
全国报名人数 69000 81055 94000 111000 173000 189000 280000
全国合格人数 26090 32755 21000 20000 29721 32697 25200
全国平均通过率 37.52% 40.41% 22.3% 18.01% 17.18% 17.3% 9%

(以上通过率均为报考人数的通过率,实际参考人数为报考人数的80%。
2009年考试部分数据未统计到,所以统计表内未体现。)

注册程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注册依据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同时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申请延期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考试建议

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属性辨识、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等岗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范围内执业。目前,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有27.2万人,经注册执业的有16.9万人,尚不能满足当前企业安全管理的人才需求,因此注安的前景十分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