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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注册 ,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国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中国香港HKTCC颁发的职业证书,在亚太地区权威性。

考试时间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预计于2020年10月17、18日举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7日 09:00 - 11: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14:00 - 16: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09:00 - 11: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14:00 - 16:30

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包含《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考试科目 满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0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00分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100分

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大纲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报名时间

各省市、地区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工作预计于7月中旬正式开始。
2019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www.hqwx.com/subject/fgsbm/

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估价师 取得房地产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中专 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大专 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学士学位 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博士学位 不限
1、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3、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免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报名费用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软件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成绩管理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分 6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证书管理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考试通过率

房地产估价师历年考试通过人数一览表

考试科目 09年 10年 11年 12年 13年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单科保留成绩人数
2560 1893 3914 1415 386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单科保留成绩人数
1228 1624 2810 2244 1054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单科保留成绩人数
2281 1452 1880 2107 2426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单科保留成绩人数
1047 1425 502 1621 954
四科全部通过人数 1775 2516 2221 1953 2513

房地产估价师主考单位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与国家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
省建设厅负责考试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报名审查及考务工作。

注册管理

  1、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的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凡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4、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5、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6、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