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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时间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通知国发{2014}27号《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许多考生对此存在疑惑,希望考生对于官方要公告进行全面和理性的分析,不可断章取义。
取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并不等同于取消考试,可能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皆在降低所涉行业就业,创业的门槛,从而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
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将会在6月18、19日举行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待定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待定
地籍调查 待定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待定

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分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四个部分。其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我国现行的与土地登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我国土地权利的种类、概念、设置原则、确定土地权利的方法以及土地权利争议处理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地籍调查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地籍调查技术、内容、程序、方法的掌握程度;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土地登记的基本概念、各种土地登记的程序和方法、土地登记代理的各项业务等方面的知识、技巧及运用的掌握程度。

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等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大纲

根据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
为贯彻落实《物权法》、《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登记办法》,考核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素质和应用能力,检验土地登记代理人综合运用法律、土地权利、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以及土地登记代理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指导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对原《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简称《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指导,制定了新版《考试大纲》。该《考试大纲》是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也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业务能力的依据。
具体考试大纲请参考:www.hqwx.com/web_news/html/2012-3/201203290958236082.html

报名时间

各省市、地区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于2016年3月开始。环球网校会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于第一时间发布。
2016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尚未公布,请参考2015年考试)
//www.hqwx.com/web_news/html/2014-8/201408070322138369.html

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费用

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软件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在考后1-2个月后进行,具体信息以相关权威网站为准。
2016年起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四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科目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证书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各省不一,具体查看各省人事考试网。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执业凭证,由土地登记代理人本人保管、使用。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
  2、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更换照片。请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
  3、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