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低沉井内水位可用于当土壤稳定性较好时候,本案例粉砂土属于松软土层不宜使用降低井内水位而减少浮力的办法。后果沉井壁坍塌。沉井内外水位差应为1—2m。
2.B单位行为不合法,B作为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属违法分包行为。 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3.一人重伤属一般事故,A单位为总承包方负连带责任,未能及时制止B单位的不合理行为;B单位负主要责任,因B单位为分包单位且未能按要求配备安全人员和服从A单位管理故负最主要责任。
4.A单位变更沉井混凝土工程量,增加了费用属于措施费,措施费不能增加。应由A单位自己负责。
5.围挡高度不宜低于2.5m,应采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项目经理部由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不妥当,应由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