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正确。 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作为工程招标阶段施工单位为满足投标的需要而编制的投标前的承诺性文件, 不能指导施工。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最重要的编制依据之一就是设计文件,特别是工程施工图纸,不能用投标的工程实物量清单为依据,若设计施工图未到,应抓紧图纸的催交,以便尽快开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工作。
2、主要缺项有: ①各专业工程主要工作量; ②人力资源计划; ③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④物资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
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依据中,以业主提供的实物量清单作依据是错误的,应以设计文件为依据。 编制依据的缺项有:本企业的企业标准,如企业技术标准、HSE、质量和特种设备保证体系文件等;本企业的资源情况,包括队伍情况、装备条件、管理水平,类似建设项目的经验等。
4、工期指标的修改存在部分问题,质量指标的修改错误。 理由:合同是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一方不能擅自违约修改。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承包方为实现合同目标而制订的策划文件,应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 ①施工组织总设计目标工期的完工日期实际提前20天,是为保证合同工期的一个自控目标或控制手段,是可以的。但是开工日期比合同推迟一个月,是违反合同规定的,应予修正。 ②质量指标中单位工程一次验交合格率和管道焊接一次合格率均低于合同条款规定,从工程策划时就不能达到合同的要求,是一种违背合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