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12月底前报名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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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冀人考发[2006]30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日、23日、24日举行。各市要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接此通知后,各市即行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全国统一定为2006年12月31日前,报名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补报名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
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7年1月26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3月9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2007年3月23日前上报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1999]4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5个科目。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各地考务部门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六、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七、经与省物价、财政部门协商考试收费暂时按如下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及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为方便考生各市考务部门要及时与当地国、地税征管部门联系,并在考生报名时,请税务部门派人参加,负责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征订数量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九、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职称考试处。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006年12月底前 |
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 |
2007年1月26日前 |
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职称考试处 | |
3月9日前 |
省职称考试处批复复审结果 | |
3月23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单 | |
考试时间 |
6月22日 |
下午 2:00―4:30
财务与会计 |
6月23日 |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2:00―4:30
税法(二) | |
6月24日 |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 |
6月底前 |
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 |
8月下旬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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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出生年月 |
|
国籍
地区 |
|
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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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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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注册税务师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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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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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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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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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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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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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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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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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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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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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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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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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部分科目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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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科
目 |
科目1 |
|
科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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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科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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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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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5 |
|
免试科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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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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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科目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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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考试中心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意 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资格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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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请考生用钢笔填写汉字和代码,代码填入相应方框内;
二、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以保证成绩滚动管理,新考生不必填写档案号。
三、代码: *报考级别:2、考二科 5、考五科
*报考专业:01、注册税务师
*专业技术职务: 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 4、助理级 5、员级
*所学专业: 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无专业
*本专业最高学历:1、博士 2、硕士 3、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4、大学本科 5、专科 6、其他
*单位性质: 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其他
*科目:1、税法㈠ 2、税法㈡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5、财务与会计
四、“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为考试合格后填写并加盖公章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3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
|
学历 |
|
国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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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身份证号 |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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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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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税收
工作年限 |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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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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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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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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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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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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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3、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专科 、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附件4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单位(盖章)
试卷名称 |
报考人数 |
考点数 |
考场数 |
试卷袋数 | ||
30份袋 |
25份袋 |
5份袋 | ||||
财务与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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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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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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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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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与实务 |
|
|
|
|
|
|
交接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送达时间 |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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