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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税法一资料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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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其必须具备的条件: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注意: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出现以上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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