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收费取消通知

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收费取消通知

更新时间:2012-10-09 13:13:5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2012会计实训课程火热报名中<<<报名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49号)的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71号),就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作出明确。

  通知全文如下:

  一、自2012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

  二、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入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三、取消和免收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中央财政将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

  四、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财政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五、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取消和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收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2012年会计实训课程免费试听

 

  >>>金融企业会计知识:外汇储备    >>>解析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

 

  >>>酒店餐饮业利润核算的基本流程    >>>商品流通企业批发商品销售怎样核算

  

  人力实训论坛环球网校特推出会计实训课程,敬请关注沟通与交流领域的实践和动态!!

 

财税会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