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 >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注册通知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注册通知

更新时间:2013-01-10 08:55:1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改正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请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在改正期内及时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有效期延续注

模拟题:北京 河北 湖南 黑龙江 福建 江苏

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入口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有效期延续注册登记及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京财会〔2010〕2990号)规定,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工作(以下称“注册登记”)已结束。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持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改正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请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在改正期内及时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有效期延续注册登记及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京财会〔2010〕2990号)。

  特此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