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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邮电)辅导:邮政管制

更新时间:2013-04-17 12:37:4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小编分享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邮电)辅导资料,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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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邮政管制概述

  1.邮政管制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和特点

  是指邮政监管机构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对邮政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的总和。

  实施主体

  主要为邮政监管机构,如国家邮政局、省邮

  实施方式

  是一种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针对邮政市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监督行为)。

  管制对象

  管制对象是邮政市场,主要为寄递业务市场

  2.邮政管制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目的

  维护国家利益和信息安全,保证邮政普通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邮政市场公平竞争,维护邮政通信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邮政市场体系,促进邮政通信事业健康、规范、持续发展。

  2)原则

  政企分开

  依法管制

  公开、公平、公正

  监管适度

  3.邮政管制机构

  1)我国邮政管制机构的发展历程

  2)我国的邮政管制机构

  国家邮政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3)国外及其他地区的邮政管制机构

  4.邮政管制的内容和形式

  1)内容(8个)

  政策引导,通信安全,价格形成,特殊服务,普遍服务,邮政专营,市场准入,服务质量管制

  2)形式

  制定规范性文件

  颁发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奖励行为

  行政监督检查行为

  行政复议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第二节 普遍服务管制

  1.邮政普遍服务的概念

  《万国邮政公约》第1条规定:“为了强化联盟统一的邮政领域的理念,各成员国应使所有使用者、客户都能享受普遍的邮政服务,即以合理的价格在领土的每一个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业务”。

  我国《邮政法》修改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合理的资费向所有人提供信件寄递服务及其他普遍认为不可缺少的邮政服务,但是具有特殊水平的服务除外”。

  根据上述表述,邮政普遍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公民无论居住于本国何处都应当享有通信的权利。

  (2)以合理可接受的价格提供服务。

  (3)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务质量,如每周的投递频次、邮件的全程时限、用邮的方便程度等。

  (4)普遍服务主要指信件的寄递服务,同时包括其他必要的邮政服务,如限定在本国所有地方交寄的,并有一定重量限定的有址邮件,基本邮政金融业务也属于普遍服务的范围。

  2.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现状

  3.普遍服务的管制内容

  1)确保水平和质量

  为确保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管制机构必须制定普遍服务的范围、业务种类、和服务标准,并对邮政部门普遍服务的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控制普遍服务类业务的资费

  要求邮政部门以用户能够负担得起的、均一的低廉价格,提供普遍服务。

  3)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

  ① 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对邮政企业承担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

  ② 专营权。我国将信函业务的专营权赋予邮政企业

  ③ 免税、减税政策

  ④ 建立普遍服务基金

  ⑤ 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补偿其亏损。 例如98年邮电分营后,中国政府逐年向邮政进行补贴。

  ⑥ 业务补偿,例如扶持邮政经办盈利性业务。例如邮电分营期间,由电信业务盈利补偿邮政;后来由邮政储蓄补贴。

  ⑦ 对进入寄递服务市场的不承担普遍服务的企业进行许可证管理

  第三节 邮政专营管制

  1.邮政专营管制的概念

  专营管制是指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产品或服务进行控制,只授权某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其他企业一概不准进入,国家对该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管。

  邮政专营管制是指国家特许邮政企业经营特定范围内的邮政业务,未经国家法律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办该企业专营范围内的邮政业务,邮政管制机构对该企业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2.邮政专营的法律规定

  1)我国关于邮政专营的法律规定

  《邮政法》第8条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的业务,代办人员办理邮政业务时,适用本法关于邮政工作人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上述法律规定的只允许邮政企业经营的权利,就称为邮政专营权。

  2)我国实行邮政专营的必要性

  (1)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2)保护公民通信权

  (3)实现普遍服务的需求

  3)国外关于邮政专营的规定

  主要有重量保护、价格保护和投递保护等。

  4)我国对邮政专营的管制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的行政管制;对侵犯邮政专营权企业的行政管制。

  第四节 邮政市场准入管制

  1.邮政市场准入概述

  1)市场准入的概念

  2)必要性

  3)现状

  水平承诺和具体承诺

  2.我国邮政市场准入管制的内容

  1)我国邮政市场准入管制机构及职能

  准入管制机构

  管制机构的管制职能

  (1)履行管制邮政市场准入的职能

  (2)颁发非邮政公司从事邮政业务的经营许可证制度

  (3)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4)研究提出邮政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5)制定邮政服务标准,监督邮政服务质量

  2)管制方式

  (1)我国邮政市场准入管制的法律根据 《邮政法》

  (2)我国邮政市场的准入可以采取普通许可、特别许可等措施。

  3.国外邮政市场准入管制概况

  (1)颁发邮政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者完成许可证要求的条件进行监督

  (2)取消许可制度,完全开放市场

  第五节 邮政服务质量管制

  1.邮政服务质量管制概述

  1)核心: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邮政经营者的服务质量

  2)分类

  从内容上分类

  包括制定邮政服务标准、监督邮政服务质量

  从管制对象上分类

  包括邮政市场、集邮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

  管制主体上分类

  包括邮政企业、国内其他寄递、速递企业、国外速递公司

  2.邮政服务质量管制的主要内容

  1)制定邮政服务标准

  2)建立邮政服务质量指标体系

  3)测评用户满意度

  4)受理用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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