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答疑精选 > 税务师考试答疑:行政处罚不成立和行政处罚无效如何区分?

税务师考试答疑:行政处罚不成立和行政处罚无效如何区分?

更新时间:2016-01-08 15:38:1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63收藏65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28日举行,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发布税务师考试答疑:行政处罚不成立和行政处罚无效如何区分?,本文针对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本

 

  【摘要】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28日举行,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发布“税务师考试答疑:行政处罚不成立和行政处罚无效如何区分?”,本文针对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本文能够帮助你更好的全面备考2016年税务师考试,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查看

  问题:行政处罚不成立和行政处罚无效如何区分?

  解答:

  1.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这就是说,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后果。行政处罚不成立还会导致行政机关既不能达到追究违法当事人责任的目的,又降低执法效率,从而影响执法的权威性。

  2.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税务师考试答疑: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区别有哪些?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28日举行,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发布“税务师考试答疑:行政处罚不成立和行政处罚无效如何区分?”,本文针对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本文能够帮助你更好的全面备考2016年税务师考试,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查看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税务师考试答疑: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区别有哪些?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税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