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师 > 经济师备考资料 > 2015年高级经济师知识点: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2015年高级经济师知识点: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更新时间:2015-09-30 09:58:1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摘要】一年一度的经济师考试报名正在各省份紧张的进行中,为了让报考经济师考生循序渐进的备考2015年经济师考试,环球网校整理了2015年高级经济师知识点: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8203;,供各位考生练习,希

     【摘要】一年一度的经济师考试报名正在各省份紧张的进行中,为了让报考经济师考生循序渐进的备考2015年经济师考试,环球网校整理了“2015年高级经济师知识点: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供各位考生练习,希望各位报考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都可以顺利通过2015年经济师考试。
相关推荐:
2015年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知识点辅导汇总

   2015年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知识点辅导汇总,供考生参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一种经济体制, 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既具有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 又具有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不同的特征。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 表现在:一是经济活动市场化, 二是企业经营自主化, 三是政府调节间接化, 四是经济运行法制化。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 是指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形成的制度性特征, 主要表现在:第一, 在所有制结构上, 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 共同发展。第二, 在分配制度上,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第三, 在宏观调控上, 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

  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五十条决定。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一框架包括五个部分:

  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②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市场运行的基础。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决定》提出的重点是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

  ③建立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是市场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必须建立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④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⑤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编辑推荐

2015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时间

精彩视频:2015经济师报考“菜鸟须知”

2015年经济师考试哪个专业好考?提前复习该怎么学?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经济师频道&论坛,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2015年经济师考试信息汇总。相信考友们也已进入了中级经济师紧张的备考阶段。环球网校经济考试频道小编想大家之所想,近期会为大家陆续更新:中级经济师科目的一些考点,并整理“2015年中级经济师《中级农业》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法律规范知识点辅导”。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并预祝各位考友在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经济师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2015年中级经济师《中级农业》知识点辅导汇总

  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法律规范

  一、基础性法规

  涉及食物安全的国家法律主要有:《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球网校2015年经济师《中级农业》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法律规范知识点辅导)《农业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其他方面对农产品安全影响的立法:《农药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

  在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制度方面:(1)动物检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2)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3)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4)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5)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展览、演出和比赛。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验讫标志出售和运输。(6)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须经捕获地或者接受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方可出售和运输。(7)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上:(1)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2)进境需检疫。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3)出境需检疫。(4)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应持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出具的检疫证书,在进境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口岸不再检疫。(5)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国家禁止如下物品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疫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6)运输工具需检疫。

编辑推荐:

2015年经济师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时间

精彩视频:2015经济师报考“菜鸟须知”

2015年经济师考试哪个专业好考?提前复习该怎么学?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经济师频道&论坛,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经济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经济师资格查询

经济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经济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经济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