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培训师 > 企业培训师报考指南 > 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16-04-05 12:15:3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02收藏30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环球网校由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获知,福建省发布了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请福建省企业培训师考生认真阅读下

  【摘要】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环球网校由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获知,福建省发布了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请福建省企业培训师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企业培训师鉴定申报条件。

  编辑推荐:2016年上半年各地企业培训师报名时间汇总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等级鉴定:(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申报条件)

  (一)职业资格五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2、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职业资格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具有中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者。

  备注:以中等职业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下半学期申报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三)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3、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者;

  4、取得非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在校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允许在二年级下半学期参加三级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职业见专业对照表(附件6)。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之外的更多企业培训师相关报考指南,请关注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考试动态、复习资料、考试真题、备考经验。2016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即将来临,在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论坛,将有更多企业培训师考友与您一起备考。

  编辑推荐:

  2016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时间:5月22日

  2016年上半年各地企业培训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历年真题大汇总|企业培训师首页|企业培训师交流论坛

  【摘要】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环球网校由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获知,福建省发布了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请福建省企业培训师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企业培训师鉴定申报条件。

  编辑推荐:2016年上半年各地企业培训师报名时间汇总

  (四)职业资格二级:(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5、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五)职业资格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福建省2016年企业培训师统一鉴定申报条件之外的更多企业培训师相关报考指南,请关注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为您提供考试动态、复习资料、考试真题、备考经验。2016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即将来临,在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论坛,将有更多企业培训师考友与您一起备考。

  编辑推荐:

  2016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时间:5月22日

  2016年上半年各地企业培训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历年真题大汇总|企业培训师首页|企业培训师交流论坛

企业培训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企业培训师资格查询

企业培训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企业培训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