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7-01-05 09:27:2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5收藏22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备考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备考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第一章导论第五节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的内容。

  【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违反涉税服务协议的规定,致使税务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涉税服务协议,由此而产生法律后果的,纳税人除了按规定承担本身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提示】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编辑推荐:

  2016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

  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11月11日、12日

  历年考试真题|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备考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如下:

  3.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编辑推荐:

  2016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

  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11月11日、12日

  历年考试真题|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这篇文章,为了解决您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疑问,您可以登陆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或环球网校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税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