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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更新时间:2017-05-15 15:55:0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7收藏20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以下是介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办法有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环球网校提供个人所得税征收)。

  一、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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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扣代缴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不含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驻华使领馆、联合国及其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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