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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四章印花税的纳税人

更新时间:2017-07-12 13:49:5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1收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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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四章印花税的纳税人”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

  印花税的纳税人

  一、(环球网校提供印花税的纳税人)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

  1.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保人、证人、鉴定人。(选择题)

  2.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各种名称的凭证。

  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二、立据人

  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三、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五、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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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有(  )。

  A.购销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土地使用证的国家行政部门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D.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两家公司

  E.营业账簿的设立使用人

  【答案】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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