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 >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教材变化预测-代理制度(二)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教材变化预测-代理制度(二)

更新时间:2017-08-13 09:11:0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14收藏157

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对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我们教材中代理制度的影响远不止上次小编为大家提炼的:万能答案之连带责任不再适用。今天小编

  【摘要】对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我们教材中代理制度的影响远不止上次小编为大家提炼的:万能答案之“连带责任”不再适用。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对代理制度的第二个影响:“沉默视为拒绝”,立法不再冲突。

  在我们的教材中,分别有两章涉及: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沉默的推定,但是教材前后规定不一致,并且此两处规定均属考试常考点,给广大考生在学习中带来疑惑,《民法总则》对法条的修改,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我们教材第一章第三节代理制度中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这是一种被称作默示方式的特殊授权,也就是“沉默视为同意”。此条规定源自《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在教材第四章效力待定合同中,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也就是“沉默视为拒绝”。此规定源自《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显然,教材第一章和第四章对于“被代理人的沉默”规定是冲突的。根源在于《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此条删除了无权代理时代理人沉默视为同意的条款。改变了无权代理时被代理人意思认定的规则。

  此后对于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沉默便有了统一的规定:被代理人沉默视为拒绝。此规定不仅使立法统一,并且方便了我们在学习中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编辑推荐:

  2018年建造师法规教材变化预测——诉讼时效(一)

  二建《建筑工程》:区别解析地基技术常考点

  二级建造师的施工管理难点分析

  精品课程套餐推荐:

零基础私教套餐 查看套餐详情

包含备考指导+教材精讲+1V1直播基础课+智能题库+现场实操+考点强化+经典习题
+模考试题班+实务特训+1V1直播冲刺课+真题解析+内部资料+直播密训+应试技巧+送官方教材、老师讲义、高频考点、精华讲义

服务及保障考试不过终身免费重学

点击咨询

立即报名

二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二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二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二级建造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