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更新时间:2017-08-20 17:10:2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9收藏19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7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环球网校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中级会计职称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以下内容详细
  【摘要】2017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环球网校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中级会计职称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牢固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的相关知识点,供中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环球网校提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并具有法定的职权,因此需要对其任职资格作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以保证其具有正确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因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股东大会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及条件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测试题: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供广大考生学习并掌握。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股东大会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及条件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测试题: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供广大考生学习并掌握。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