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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师初级房地产经济考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更新时间:2016-10-16 07:35: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9收藏14

  【摘要】2016年经济师备考进行中,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报考经济师考试特分享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本文是网校分享的“2016年经济师初级房地产经济考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经济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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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 出让合同的概念

  指土地出让方(国家)与受让方之间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2 .出让合同的特征

  是出让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公司组织与个人

  出让合同对转让合同起着制约作用

  3. 出让合同的内容

  土地状况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动工开发期限

  出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开发进度与分期投资额度

  违约责任

  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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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

  出让方权利义务

  对方违约,出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

  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可以罚款直至收回土地

  应向受让方提供达到合同规定条件的场地与资料

  受让方权利义务

  对方违约,受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

  可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可按规划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出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较为多见的是改变土地用途

  应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解除——多见于双方违约或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

  【例题·单选题】【2005年真题】土地使用者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

  A.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随之相应调整

  B.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大于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做相应调整

  C.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小于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做调整

  D.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答案】A

  【解析】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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