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行业动态 > 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

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26 09:29:0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4收藏4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有关精神,做好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

  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有关精神,做好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目前已完成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推荐:解读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卫药政函〔2016〕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有关精神,做好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目前已完成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生产品种和中标企业

  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的3个品种及中标企业如下(各中标企业指定供货区域见附件1):

  (一)地高辛口服溶液(30ml:1.5mg/瓶),中标企业为北京华润高科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二)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2ml: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10支/盒),中标企业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2.0g/支),中标企业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二、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要求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应当全部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所划分的区域,直接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相应品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定点生产品种,应当委托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照统一价格(见附件2),从定点生产企业集中采购、集中支付货款;公立医院也应当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相应品种;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定点生产品种。

  环球网校友情提供: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环球网校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执业药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明确优先审评审批创新药、短缺药等17种药品注册申请

执业药师考试作弊之乱的原点是执业药师严重短缺

  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有关精神,做好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目前已完成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推荐:解读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加强质量监管和供应采购监测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政策要求采购和使用定点生产品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对定点生产品种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相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定点生产品种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监管和开展价格监测。

  定点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日常监管,重点监督定点生产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原辅料供应商审计。

  附件:1.定点生产企业供货区域

  2.定点生产品种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采购价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2月6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供: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通知。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环球网校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执业药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明确优先审评审批创新药、短缺药等17种药品注册申请

执业药师考试作弊之乱的原点是执业药师严重短缺

执业药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兰兰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执业药师资格查询

执业药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执业药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