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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发票的开具要求

更新时间:2017-05-16 15:04:3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6收藏11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发票的开具要求”以下是介绍发票开具与管理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发票的开具要求

  (1)(环球网校提供发票)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注意】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发票。

  (2)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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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发票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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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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