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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考点预习:财政收入

更新时间:2017-05-27 13:51:4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7收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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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入

  1、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一切资金的总和。

  2、政府收入的分类: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的分类标准,政府有4种主要的收入来源渠道:税收、社会缴款、赠与收入和其他收入。

  ①税收,是政府从私人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

  ②社会缴款,包括社会保障计划收入和雇主提供的退休福利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计划收入。社会缴款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性的;可以由雇员、代表雇员的雇主、自营职业者缴纳,也可以由无业人员缴纳;缴款额与缴款人的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相关。

  强制性社会缴款与税收的不同之处在于,如果规定的事件(如疾病和年老)发生,缴纳人和其他受益人有权获得某些社会福利,但缴纳税收并不能使纳税人获得相同的权利。

  对于那些缴款额与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无关、并专用于社会保障计划的强制性付款,应视为税收,而不是社会缴款。

  ③赠与收入,是从其他政府或国际组织那里得到的非强制性的转移。它们是对一国政府自有财政收入的补充,可以是现金或实物的形式。

  ④其他收入,是指上述三项收入以外的所有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出售商品和服务的收入(如使用费和规费)、利息和其他财产收入(如国有资产经营收入)、除赠与以外的其他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自愿转移以及罚金和罚款。

  3、

  4、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

  ①最小口径仅包含税收收入。

  ②较大一些的口径(小口径)除税收收入外,还包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这是最为常用的一个财政收入口径,该口径不包括政府债务收入、专款专用的政府收入,如社会缴款不应包含在内。我国统计年鉴中对外公布的财政收入即是指这个口径。

  ③再大一点的口径(中口径),是在公共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收入加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④最大口径(大口径),即指全部的政府收入。

  5、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①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②衡量宏观税负的口径:从小到大分别是: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2)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3)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即政府的全部收入。

  6、税收的含义和特征

  税收,是指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回报义务的课征。

  ①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这种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二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税收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②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这种无偿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1)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2)指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③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

  7、税制要素(构成一国税收制度的那些主要因素)

税制要素

主要内容

纳税人

1、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3、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1、            课税对象即征税课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

标志,它规定了政府可以对什么征税

2、            税源,即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在的。

3、            税目,即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对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

征税的广度。

4、            计税依据(或课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它规定了如何确定和度量课税对象,以便

计算税基。

税率

1、             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2、             税率分类

1)比例税率: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包括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其中,差别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四种。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它是以绝对金额表示的税率,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在具体运用上,也可分为单一定额税率和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和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几种。

3)累进(退)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税收的一个新等级档次时,对征税对象全部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征。此时一定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总额由各个等级计算出的税额加总而成。

累退税率与累进税率正好相反

纳税环节

在国民收入与支出环流的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

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减税免税

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违章处理

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纳税地点

是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

  8、税收分类

  (1)税收收入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①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②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③财产税是以各种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如我国的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

  ④资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自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目前我国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

  ⑤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收。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①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

  ②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等项目,资源税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①价内税是指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消费税,营业税。

  ②价外税是指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税收。

  注意: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属于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①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

  ②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如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①中央税是由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消费税、关税。

  ②地方税是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9、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拉弗曲线是对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形象描述,因其提出者为美国经济学家阿瑟·拉弗而得名。该曲线的基本含义是: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拉弗曲线提示各国政府:征税有“禁区”,要注意涵养税源。

  10、税负转嫁的含义: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过程。也就是说最初缴纳税款的法定纳税人不一定是该税收的最后负担者。税收负担转嫁的最后结果形成税负归宿(补:税负归宿表明全部税收负担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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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税负转嫁的方式

  补:商品流转顺序:

  在流转过程中还会涉及“运输公司、物流公司”等。

税负转嫁方式

具体含义

前转又称顺转或向前转嫁

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其所提供商品的价格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的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

前转是税收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遍的形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后转,       又称逆转或向后转嫁

在纳税人前转税负存在困难时,纳税人通过压低购入商品或者生产要素进价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收转给商品或者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税负转嫁。

混转,

也称为散转

纳税人既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供应商,又可以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实际上是前转和后转的混合方式。这种转嫁方式实践中比较常见。

消转

纳税人用减低征税物品成本的办法使税负从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通过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来抵消税负。实际上税负并没有转嫁,而是由纳税人自己负担了消转是一种特殊的税负转嫁形式。

旁转也叫侧转,

纳税人将应负担的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者供应者以外的其他人负担。

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

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土地和收益来源较具永久性质的政府债券等资本物品的交易中,税收资本化是现在承担未来的税收最典型的就是对土地交易的课税

例: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块1000平方米土地,购买价款800万元,每平方米土地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10元,未来70年的税款共计70万元,该公司将预期缴纳的70万元税款转嫁给土地出售者,进而实际的购买地款为800-70=730万元,此后该公司每年支付1万元的土地使用税,但实际上税款是由土地出售者负担的。

税收资本化是税收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但与税收后转在转嫁媒介与转嫁方式上存在明显不同。

①税负后转借助的是一般消费品,而税收资本化借助的是资本品;

②税负后转是在商品交易时发生的一次性税款的一次性转嫁,税收资本化是在商品交易后发生的预期历次累计税款的一次性转嫁。

  12、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1)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是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①如果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则税负将主要由纳税人自己承担,商品不容易转嫁。②如果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大,税负将主要由他人负担,商品较易转嫁。

  2)课税商品的性质。一般情况下:①对生产必需品的课税,因对其消费是必不可少的,需求弹性小,税负容易转嫁。②对非生活必需品课税,因对其消费不是必不可少的,需求弹性大,税负不易转嫁

  3)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一般情况下:(1)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课征的税,是不容易转嫁的(如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和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2)通过经济交易过程而间接对纳税人征收的税,是比较容易转嫁的(如对商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4)课税范围的大小。一般情况下:(1)课税范围越广泛,越不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缺乏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比较容易,税负容易转嫁;(2)课税范围越狭窄,越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具有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艰难,税负难以转嫁。

  此外,税负转嫁情况如何还与商品的竞争程度有关。

  12、国债含义:国债即国家债务,通常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与私债务相比,国债由于有政府信用的担保、风险小、又被称为“金边债券”。

  13、国债的种类

  1)按照国债发行地域不同,可将国债分为内债和外债。举借国内债务不会因借债而增加国内资金总量,举借外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增加本国可支配的资金总量。

  2)按借入债务到偿还债务的时间长短划分:

  短期国债――――1年以内的,最典型的短期国债形式是国库券。

  中期国债――――1~10年的

  长期国债――――10年以上

  3)根据利率的变动情况可将国债分为固定利率国债与浮动利率国债。

  4)根据国债能否在证券市场流通,可将国债分为上市(流通)国债与非上市(非流通)国债。

  一般情况下,能够上市流通的国债多为中短期国债,不能上市流通国债多为长期国债。

  5)根据国债债务本位的不同,可将国债分为货币国债与实物国债。

  ①货币国债是指以货币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政府举借的是货币,归还的也是货币。

  ②实物国债以实物作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可以避免因货币贬值给债权人带来损失,一般是在存在高通货膨胀时采用。我国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就属于实物国债。

  14、国债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增加税收;发行国债方式弥补。

  ①向中央银行借款弥补赤字会造成中央银行货币供给增加,诱发或加剧通货膨胀。

  ②税收是按税法规定征收的,如果通过提高税率或增加新税种弥补赤字,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③通过发行国债弥补赤字,产生的副作用较小。实质是将属于社会支配的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国家使用,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单方面、暂时性转移;认购国债的资金基本是社会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一般不会导致通货膨胀。

  (2)筹集建设资金

  现代社会中,以国债资金来扩大建设规模是发行国债的重要目的之一。

  (3)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国债是一种收入稳定,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投资工具,因此有“金边国债”之称。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被称为“有利息的钞票”,短期国债的发行及买入和卖出,在不少国家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调节货币供应数量和调节利率。

  (4)调控宏观经济

  15、国债的负担有哪些主体:

  ①认购者负担。国债发行应考虑债权人的应债能力。

  ②债务人负担(政府负担)。政府借债应考虑政府的偿债能力,量力而行。

  ③纳税人负担。不论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如何,最终还要依赖税收来还债,成为纳税人的负担。

  ④代际负担。如果国债资金运用不善,或者仅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留给后人的就只是净债务,严重影响后代人的生产与生活。

  16、衡量国债限度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

  衡量国债绝对规模有三个指标:一是国债余额,即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二是当年发行的国债总额;三是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国债总额。

  衡量国债相对规模有两大指标:(1)国债负担率,又称国民经济承受能力,是指国债累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这个指标着眼于国债存量,反映国家累积债务的总规模和整个国民经济对国债的承受能力,是研究控制债务问题和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重要依据。一国的GDP值越大,国债负担率越小,则国债的发行空间越大。国际公认的国债负担率的警戒线为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国家不超过45%。(2)债务依存度,即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发行国债来实现的。

  我国这一指标的计算有两种口径:

  一是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全国财政支出额,即“全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二是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中央财政支出,即“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国际公认的债务依存度警戒线在15%~20%之间。此外,在“以旧债还新债”机制下,还有一个用来反映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即当年付息额占当年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重。

  17、李嘉图等价理论:李嘉图等价定理认为,在某些条件下,政府无论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

  18、国债制度:是国家为了管理国债的发行、偿还和交易,调节经济活动,以法律和政策形式所确立的一系列的准则和规范。国债制度一般由发行制度、偿还制度和市场交易制度构成。

  19、国债发行制度:由国债发行条件和国债发行方式构成。

  (1)国债发行条件包括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等。决定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的发行方式。

  (2)国债发行方式主要有公募招标方式、承购包销方式、直接发售方式和“随买”方式。

  ①公募招标方式:一种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投标、招标确定发行条件来进行国债推销的一种方式。特点:发行对象是多数投资者。谁是最终投资者事先是不确定的,是一种市场机制发行方式。

  ②承购包销方式:通过和一组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承销合同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国债销售任务的方式。特点:发行人和承销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承销合同确立的;承销人向投资人分销不出去的部分,由承销人自己认购,一旦签订了撤销合同,发行过程就结束了。

  ③直接发行方式:国债发行人不委托专门的证券发行机构而是亲自向投资者推销国债。

  特点:债券发行人直接与发行对象见面,有特定的发行对象,个人投资者不得以此方式认购国债。优点是可以降低举债成本,便于了解投资者的投资要求和投资意向;缺点是给发行单位带来相当大工作量。

  ④随买发行方式:是政府债务管理者用来向小投资人发行不可上市国债的一种方式。

  20、国债偿还制度

  (1)含义:国债偿还制度是国家对国债偿还及与偿还相关的各个方面所作的规定。

  (2)种类:我国选用的偿还方式主要有抽签分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转期偿还、提前偿还和市场购销法等方式。

  ①抽签分次偿还,是指在国债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的偿还比例,由政府按国债券号码抽签对号,如约偿还本息,直至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券中签偿清为止的一种方式。

  ②到期一次偿还法: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对付本息

  ③转期偿还法:以新发行的国债来偿还原有到期国债本息的方法

  ④提前偿还法:由政府提前偿还尚未到期的国债

  ⑤市场购销法:政府在市场上按照国债行市,适时购进国债,以此在该债券到期前逐步清偿的一种方式

  21、国债市场制度,是指以国债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的总和。

  根据国债交易的层次,国债市场分为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流通市场两大部分。

  (1)国债发行市场,又称国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包括作为国债发行者的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2)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国债的交易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为国债投资者提供转让变现的机会。

  国债流通市场分为以集中交易形式运作的证券交易所、以分散交易形式运作的场外交易市场(包括柜台市场和店头市场)。

  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国债交易按国债交易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可以分为现货交易方式、回购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方式和期权交易方式。

  ①现货交易方式: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也是国债交易方式中最普通、最常用的交易方式。

  ②回购交易方式:是指国债的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和价格,将同笔国债再购回的交易活动。

  ③期货交易方式:以国债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交易方式。

  国债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照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某一特定数量的某一特定国债产品作的承诺。

  期限、价格、数量和标的国债是国债期货合约中必不可少的四项基本要素。

  ④期权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订约,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债券,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

  22、国债市场的功能:

  ①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

  ②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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