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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7-05-15 15:51:5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80收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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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下是介绍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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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题

  张教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在国内某大学会计学院任职,2014年12月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收入5 400元,奖金收入2 000元;

  (2)担任某公司独立董事,年底获得分红10 000元;

  (3)2014年12月1日,张教授在某著名报刊上连载一篇会计相关类文章,分三次连载完毕,每次获稿酬3 000元。

  (4)2014年12月25日,受东方公司邀请,为该公司员工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东方公司支付给张教授讲课报酬3 9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事项(2),张教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 000

  B.1 120

  C.1 600

  D.2 000

  【答案】D

 

  【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10 000×20%=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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